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济南出台“品牌建设”实施意见 弘扬“老字号”走进现代生活

发布时间:2017-06-26 10:13  浏览次数: 3249
       
 


“品牌”是一种无形资产,“品牌”承载的是企业的商誉和知名度,企业有了知名度就具备凝聚力与扩散力,品牌也将成为企业发展的动力。对于一个城市来说,企业品牌是城市经济的细胞,是带动城市经济发展的动力,品牌发展水平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城市的实力。老字号作为一种文化积淀、商业记忆,是一笔得来不易的无形财富,对于一个城市来说,老字号的积累历经数百年的商业和手工业竞争,鲜明代表一个时代、一片地域的历史人文和乡土地记忆,是文化传承的软实力。

近期,济南市政府出台了“济政发〔2017〕9号《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》”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基本结合济南市实际情况提出了“坚持品牌培育与实施新旧动能转换相结合。找准品牌培育与新旧动能转换的契合点,抓住新旧动能转换关键环节,优化资源配置,加快提升以自主品牌为主导的品牌创新能力,促进品牌向高端化迈进。”

《意见》当中一再提及老字号品牌建设,对发展老字号提出了明确要求,“每年新增‘老字号’企业5家,‘老字号’企业达到70家以上(其中‘山东老字号’25家以上,‘中华老字号’12家以上)。”就如何培育壮大济南市的“老字号”品牌,《意见》要求由市商务局牵头、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,做到“弘扬‘老字号’品牌。充分挖掘‘老字号’文化资源,开发具有地域特色的‘老字号’产品,让更多传统文化融入现代生活,不断提升宏济堂、福牌阿胶等‘老字号’品牌影响力”。

对于如何“弘扬‘老字号’品牌”,《意见》提出了明确的政策支持,“恢复振兴‘老字号’品牌。对新获得‘济南老字号’、‘山东老字号’、‘中华老字号’认定的企业符合产业资金扶持政策的,分别给予3万元、5万元、10万元一次性奖励。鼓励‘老字号’企业在我市特色商业街区、旅游景区入驻经营。”

据济南老字号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,济南市目前拥有12家“中华老字号”、20家“山东老字号”和52家“济南老字号”。2017年2月,根据山东省商务厅等8部门制定印发的《山东老字号认定及保护促进办法》,确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第四批“山东老字号”推荐认定工作,由济南老字号协会推荐,15家“济南老字号”企业正在申报认定“山东老字号”。

据了解,济南的保护和促进老字号工作早已列入《2016年济南市政府工作报告》,推行老字号溯源计划、挖掘老字号品牌文化内涵优势工作已列入《济南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》,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工作已列入《济南市质量强市及名牌战略推进考核计划》,继承弘扬老字号已经成为我市社会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。《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》的出台,标志着济南保护和促进老字号工作又登上了新台阶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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