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东省老字号企业协会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
(草案)
为规范本会会费收取、使用和管理,保证本会工作正常开展,根据国家民政部、财政部(民发〔2003〕95号)《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》要求,结合我会实际状况,特制定本会会员缴纳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。
一、会费标准
会 长: 50000元/年
副会长: 20000元/年
理 事: 10000元/年
会 员: 3000元/年(首年免费)
二、会费缴纳时间和方式
会员按年度缴纳会费,每年3月15日前一次性缴足当年会费;会员入会当年在入会注册登记后30日内缴纳当年年费,每年7月1日后入会的,按当年会费的一半金额缴纳。
缴纳方式为支票、现金或汇入本会账户。
三、会费开支范围
1、日常办公支出、工作人员薪酬;
2、组织举办协会大型会议、行业调研、各类培训、经验推广、信息沟通及考察交流等活动的开支;
3、编印刊物、发放宣传资料等的成本费;
4、其他应支出的费用。
四、会费管理细则
1、会费由秘书处负责收取及管理,并开具《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》。
2、本会日常经费开支由秘书长审批,重大活动或主要项目开支由会长审定。
3、协会财务账目严格执行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》,接受会员大会、理事会和会员的质询和监督。
4、财务收支情况由秘书处定期向会员大会报告,每年提交审计部门审计。
5、对于1年无故不缴纳会费的会员,经理事会表决后取消会员资格。
本办法经山东省老字号企业协会第一届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。
山东省老字号企业协会
2017年1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