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开展第六批“山东老字号”推荐认定工作的通知
    

第六批认定.jpg各市商务主管部门,有关行业协会:

为推动我省老字号企业文化传承和技艺创新,促进老字号振兴发展,加快新旧动能转换,根据《山东老字号认定及保护促进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山东老字号认定通则地方标准以下简称《标准确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第“山东老字号”认定工作,对符合“山东老字号”认定标准的企业进行评审认定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组织动员

各市商务主管部门接到通知后,进行宣传发动,按照“公

开、公平、公正” “政府倡导、企业自愿”的原则,组织推荐当地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“山东老字号”,指导申报企业梳理其历史渊源和文化技艺传承,组织好申报材料。同时借助申报工作,进一步摸清当地老字号品牌发展现状,筛选出一批具有历史文化传承和独特工艺技术的品牌,研究建立促进老字号企业创新发展的工作机制。

二、申报流程

各市商务主管部门登陆山东老字号公共服务平台http://fuwu.hao1956.com为申报企业开通账户,申报企业自行登录平台填报相关申报材料,商务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网上初审,审核通过后,申报企业自行登录平台下载 PDF 格式的申报材料打印胶装份并盖章,由各市商务主管部门统一上报。

三、材料初审

各市商务主管部门按照《办法》有关规定,会同有关部门对申报企业上报材料进行初审,重点核实申报企业名称、营业执照、商标所属情况,以及申报企业有关历史传承、文化特色、独特产品或技艺、社会荣誉等情况描述和证明性材料的一致性、完整性和真实有效性,力求材料描述清晰、证据充分,避免引发争议或歧义。

四、材料上报

全省第“山东老字号”申报材料的汇总工作由省商务厅委托山东省老字号企业协会负责。请各市商务主管部门于20214月30日前完成对申报“山东老字号”企业的初审,初审结果报送省商务厅(服务贸易和商贸发展处),并将申报企业的份纸质申报材料同时寄送至山东省老字号企业协会。


山东省商务厅

202012月2日

(此件公开发布)


山东省商务厅办公室 2020年12月3日印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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